第十九章 新亭侯之著手調查
作者:八荒|發布時間:2017-03-04 02:10|字數:3509
八十年代的呼蘭,給我的印象就是窮山惡水多刁民。雖然那時候哈爾濱發展的也不好,但跟呼蘭比卻是云泥之別。那里的公路很少,四處都是土路,四月份天已經暖和了,昨天下了點雨,道上就變得很泥濘,有的背路上還有不少水坑,稍不留神就會濺一褲泥。即使是公路上,也有很多灰塵,因為離高速公路不遠,所以經常能看見運貨超載的大卡車,他們開過的時候必定會帶起大片的塵土,讓人睜不開眼睛。
道上隨處可見的都是蒼蠅館子,街上隨時都能見到留著長頭發,帶著條鏈子的小混混,他們抽著最便宜的煙,后腰上卻鼓鼓囊囊。巡邏的警察對他們也視之不見,或者說警察看上去比他們更像痞子。因為公檢法大樓被人滅了個干凈,所以很多警察都是臨時招來湊數的,他們大概因為害怕,都是兩三個人一起巡邏,但有的人敞著警服,有的一看就喝過酒,走在路上,那些小混混見了他們非但不躲,反而主動上去給他們遞煙,套近乎。
我原來不知道為什么呼蘭大俠只殺警察,到這之后我竟然有點眉目。要么因為他跟警察有仇,要么他就還真是一個替天行道的大俠。
我不喜歡和人一起做事,所以我每次出勤都是自己,不像別人大多數都是兩人一組,因為這個原因,我到了胡蘭之后,也沒去聯系我們那位在專案組的同事,我想先自己調查調查,等差不多,再跟他交換情報。
我給哈爾濱的分部發了個消息,讓他們查查胡蘭地區警察的作風和辦案的情況,之后我先找了個旅店,把行李放下,然后去了胡蘭大俠第一次作案的地方——那名派出所長的家。
我去的時候,那里還是被拉上了警戒線,雖然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,但可能因為專案組來了的原因,還沒解除警戒,而且還有兩個警察在那看著,不過這倆人大白天的還在門口打撲克,雖然說是警戒,但其實也就是混日子而已。
我在周圍盤旋了一陣子,等到中午的時候,其中一個人出去買飯了。
另外一個人站起來溜達了幾圈,沒人跟他打撲克,顯得很無聊,坐在凳子上,竟然開始低頭打盹。
我搖搖頭,雖然這是對我來說是個好機會,但這警察也太散漫了,我調整下呼吸,快步走到他旁邊,身邊帶起一陣風,但走路卻沒有一點聲音。
我一手握拳,食指突出,悄無聲息的一拳打在他脖子上的動脈上,他一聲不吭的就徹底睡著了。我知道另一個買飯的人隨時會回來,必須要抓緊時間,所以沒耽擱一點時間,脫了鞋子提在手里,穿著襪子進入案發現場。
他家一進去就是客廳,再往里走是臥室,兩邊分別是廚房和廁所,房屋格局可以說是一目了然。尸體走到被運走了,但地上留了個粉筆畫的印,就在一進門的地方。看不出他當時是躺著的還是趴著的,現場有一簇已經發黑了的濺射型血跡,我估計就是當場殺只兔子也比這血流的要多,而且客廳里還有很多白筆畫的痕跡,如果我沒看過資料的話,應該是雞和鵝的散落的羽毛。如果我沒看過資料的話,這東西還真不好認。
此外還有幾個帶泥和血的爪印,甚至還有一坨雞糞,雖然家禽和羽毛什么的都被警察處理了,但從這些痕跡上已經能推斷當時的現場有多混亂了。
不過混亂歸混亂,我卻注意到茶幾上的茶杯和煙灰缸放的都很整齊,沙發也沒有挪動的痕跡,這兩樣東西離死者被害的地方都很近,這說明當時現場沒進行打斗,我關上門看了下他家門后,雖然有一個衣服掛,但足以藏下一個成年人。
那四個字就在沙發一側的墻上,確實是血紅的四個字,但卻不是血跡。如果是血字的話,過去這么久的話,早都應該變成黑色了。我湊過去用手摸了摸,竟然摸下來一小塊,湊近聞了下,是油漆。
看來兇手知道自己的刀會殺人不見血,但他又想在現場留下名號,所以才特意帶了一小桶紅油漆。
“還學武松那套。”我自言自語說了一句,搓搓手看著四周的環境,在腦中模擬著那天夜里發生的事情。
我當時兇手應該是提前潛入了他們家,在他家門口等著,然后死者喝多了之后,一回家兇手就從門口竄出來,在他身后用刀割斷了他的喉嚨,把他殺害了,在那個所長死了之后,他從容不迫的拿出同樣藏在門后的油漆,在墻上寫下了自己給自己取的綽號,最后把院里的雞鴨抓了進來放進了屋里,他就從容不迫的走了。
也許他還細心地清除了院子里的腳印,也許沒有。不過這都沒意義上了,這一個多月來,又下雨又下雪的,院子里什么痕跡都沒了。
另外,讓我在意的一點是,這屋子里太干凈了,屋子里又是血又是糞的,但竟然一只蒼蠅都沒有,這顯然又是一個違背常理的地方。
難道是那把兵器上的煞氣,至今還殘留在這間房子里么?那種氣息微弱到一定程度,人類就察覺不到了,但一些動物的感官,遠遠比人要敏感。所以那些蚊蟲才忌諱這里,不敢進來嗎?
看來這里的信息也就這些了,我看過之后就立刻離開了,全程也就十多分鐘而已
我知道公檢法的信息一定比這里多,但那里是專家組主要調查的地方,這次專案組據說有六百多人,其中就有不少省里來的刑警,守備一定不會這么松散,想要混進去并不容易。而且與現場相比,我更想看的是尸體。
我在外面隨便吃了口飯,就回到了住的地方。這時我也收到了分部給我的回信。簡單來說,當時呼蘭的警察說是一群官痞也不為過,他們跟當地的涉黑組織狼狽為奸,甚至只要肯定期給他們錢,你就算販毒也沒人管你。同時他們也橫行霸道,穿著警服作奸犯科。看來不爽就把誰抓進局子了審審,而審完之后再出來的人,落下終身殘疾的人也不少。
用書墊著打人,強制把人往冰水里暗,用一盞臺燈就可以強迫人連續三四天不睡覺,甚至用電棍直接把一個男人電成廢人,他們“審”人的花樣百出,但因為胡蘭當時是一個獨立的鎮子,天高皇帝遠,能管他們的都不知道他們做的事,知道的都對他們無法可施,所以他們就一直在這里作威作福。
我看了這些材料,其實心里并沒多生氣,因為我們各朝各代都有類似的問題,只是更加了解這里的資料,有助于我對整件事情認識的更客觀而已。
我打開了我隨身的行李,那里頭是一些瓶瓶罐罐,裝著各種顏色的泥和顏料,還有衣服和幾頂假發。我拿了一面鏡子放在自己面前,挑選合適的泥往自己臉上涂,大致涂了個輪廓,再用一個小木挑修整描畫。
在我手中臉上的泥變化著形狀,而挑子也逐漸勾勒出色彩。最后用那些植物提取的染色料,在一個碗里調出合適的顏色,像女人化妝似的,一點一點小心翼翼的為自己畫臉,最后帶上一定灰白的假發和一副早都準備好的金絲眼鏡。
鏡子里的我,已經變成了專案組中的那個王教授。我和他雖然素未謀面,但我卻見過他的照片,而他的工作證,我也在來之前就讓組織給仿制了一張。
我頂著王教授的臉,拿著他的工作證,光明正大的進入了太平間。那里停放著很多尸體,但卻沒有最初那個派出所所長的。
我這會不必著急,一具一具的看了過去。發現無論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婦女和孩子,還是訓練有素的刑警,都沒什么反抗的痕跡。而且雖然受傷的部位不同,但所有人都是一刀砍在要害,當場死亡。我看到受害者的傷口都很深,但卻只有兩具尸體是被刺死的,那兩具傷口都在心臟,其他尸體都是劈砍的傷口。有的是頭顱,有的是脖子,有的則是砍掉了一部分肺葉,殺人手法干凈利落。
我一看便知道這人本身一定就是個玩冷兵器的高手,因為一般人就算被物品所控制,他們大多數都只會身體素質大幅度提高,做出普通人做不出來的事,但這種專業性的精準度,卻一定不是一朝一夕能練出來的。而且他出手十分冷靜,我心中的猜測,這兩起案子應該都不是呼蘭大俠第一次殺人了,而且五十多人的傷口來看,應該都是一個人所殺,我之前推測的團伙作案被推翻了。雖然離真相更近了一步,但我覺得事情更棘手了。
我看到傷口就算是骨頭,也是一刀兩段。我摸了下骨頭的切口,竟然十分平滑,沒有一點骨碴。我想湊近看看骨頭的切面,沒想到湊近之后竟然有新的發現,死者的傷口皮肉發白,但卻沒有一點血跡。
我又看了幾具尸體,都是這樣。我用手虛握著,比劃了一下劈砍的動作,眼前這個死者就是傷在肺部,兇手應該是迎面砍他的,但他身上卻幾乎沒噴出來血。那些血在刀砍破血管的時候就消失了,也許是被他手中的刀給吸收了。
而這個身上毫無血跡的人,一臉冷酷的轉身奔向下一個目標,刀給他帶來了遠超人類的身體素質,結合他自身專業的技巧,他在這棟樓里所向披靡,所有人在他眼里都不過是砧板上待切的肉,他只要一個一個殺過去,沒人能逃,等待他們的只有死亡和絕望。
我環視了一圈,這間屋子里有五十二張床,每張床上都躺著一個蓋著白布的人,我不由感慨:
“刀也嗜血,人也嗜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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